梓兰菱落

热爱楼诚的女汉子~衍生CP杂食动物~

【凌李/谭赵/庄季】远目(一发完)

我活着回来了……现在就剩下期末任务要做了……我快熬出头了,哟西!这次写的是小伙伴 @明洧妁≮ 的点梗,凌李谭赵和庄季的情人节《远目》,希望你们喜欢,诶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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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立春刚过,还未到龙抬头的时节,农作物尚未开始耕种生长,万物刚开始复苏。在对春天的期盼中,情人节就要到了。在结束了2月14日的工作后,凌远、赵启平和庄恕约着一起调整了排班带着各自的爱人去近郊的山上露营。

  凌远拉着李熏然、庄恕牵着季白、赵启平拽着谭宗明从山底缓缓向山顶行进。

  前两天刚下过一场小雨,积水未消,道路还是有些泥泞。穿行在山林间,两旁的树干上还未长出新叶,树林里依旧有些死气沉沉的样子,不过这并不影响几个人的好心情。

 

  这不是几人第一次一起爬山,所以对于他们来讲,到达山顶并不需要耗费很久。在到达山顶后时间还算早,李熏然赵启平和季白先去砍柴,凌远谭宗明和庄恕先把各自的帐篷支起来,庄恕从包里拿出了烧烤架子,谭宗明从自己的“手提冰箱”中拿出了新鲜的各类食材。

  一切准备就绪,在李熏然三人回来后,就可以开始烧烤了。

 

  在暖暖的篝火旁围坐一圈,凌远将烤好的肉分到各人的盘子里:“时间过得还真是快,认识你们最久的也得有快二十年了吧?”

  庄恕用叉子叉起一块牛肉尝了尝,点头:“是啊,算起来,也得有十七年了。”

  “庄师兄,以前都没问过你们,你和师哥最开始是怎么认识的?”赵启平接话了。

  “我们当时是在咱们老师的officehour认识的。”庄恕看了一眼正在给李熏然烤丸子的凌远,“我是踩着老师officehour开始的时间去的,结果没想到你师哥当时已经等在办公室外了。那时咱们的大院长就坐在老师办公室外面看材料看得一脸认真,在书上的边边角角到处都做满了批注,看起来就像个小书呆子,和他对视了一眼之后这小孩儿居然还躲开了,搞得我可尴尬了。”

  凌远把烤好的丸子用竹签穿好放到李熏然面前让他自己啃,抬头吐槽,语气里满是对庄恕的嫌弃:“我本来是在那里看材料,听到脚步声在我旁边停下之后一抬头就看到你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不躲你躲谁?”

  庄恕嘴角抽了抽,笑着摇了摇头,众人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

  李熏然嚼着丸子问道:“平平,你是怎么跟老凌和庄医生认识的?”

  “我啊……”赵启平看了一眼凌远和庄恕,捂脸,“我也是在老师的officehour认识的两位师兄,只不过我当时是被老师扣在办公室里进行批评教育……说我考试错太多什么的,结果他俩就正好敲门进来……啧啧,太丢人了……一世英名尽毁啊……”

  “你英明过?”庄恕和凌远异口同声地问道。

  赵启平被噎得一愣,撇撇嘴,瞪了他们两个人一眼:“是是是,两位师兄你们最英明了,你们就像是那飞越喜马拉雅山的雄鹰和天山上的雪莲花,晚辈此等凡人望尘莫及。”说着还像模像样地抱了个拳。

  “停,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凌远的语气中不无笑意。

  庄恕开口:“不过在咱们几个人里面,相互认识最久的还是要数季队长熏然和启平了吧?”

  赵启平点头:“是啊,我们三个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我和熏然两个毛头小子每天跟在三哥后面跑,人家都叫我们是三剑客。三哥那时候就喜欢捉弄我们,我们俩可没少被他坑。”

  “赵启平,你皮痒了。”季白凉凉的声音从他耳边传来。

  “听见没有?从那时候起就是这语气,到现在了一点都没变。”赵启平指着季白看着其他几人一脸憋屈。

  季白斜着眼睛看他:“你当时要是能有熏然一半乖就好了。”

  “我没他乖?”赵启平不敢置信地看了一眼李熏然,“当时就他最淘,上树掏鸟窝这种事就他干的最多,好家伙,每次弄得一手泥还往我身上抹。”

  李熏然脸红了:“我哪有。”

  赵启平给了李熏然一个“你敢说你没有”的眼神威慑,转头看着谭宗明:“老谭你看到了,他们都欺负我,怎一个辛酸了得?”

  谭宗明笑了笑,给他嘴里塞了块白菜:“吃菜。”

  赵启平嚼着白菜向几人神气地一抬下巴,靠在谭宗明身上继续看着谭宗明给他烤蔬菜。

  凌远和李熏然把烤好的东西都收到盘子里,你一口我一口吃得香喷喷;庄恕和季白话都少,季白喜欢把东西串到一起,拿竹签串好之后就递给庄恕,庄恕接过竹签先放到他嘴边让他吃两口自己再开始吃。

 

  一顿饭吃完后,几人收拾了残局,站在山顶俯瞰整个海市。

  这个时候的海市是最美的,在皎洁的月光下,城市中高楼林立,绚丽多彩形态各异变化万千的霓虹灯让人迷醉,在路灯的衬托下,每一条公路仿佛都镀上了一层金光,隐约还能看到川流不息的车辆呼啸而过。与闪光的城市相比,与之相接的漫天繁星反倒显得有些逊色了。

  美丽的景色总是能够轻易地暂时让人忘记所有的不愉快,尽情地沉醉在其中,接受来自大自然的邀请:来吧,停下你们匆忙的脚步,好好体会你身边的美好。

 

  凌远看着底下的万家灯火感慨万千。曾几何时,自己也是那万千路人中的一个。冷血的父亲和疯狂的母亲撑起了自己的整个童年,是自己的养父母给了自己一个家,供他上学,供他出国读书。现在自己学成归来,肩上也背负了更多的责任,坐在院长的这个位置上,要看到的东西就必须要比常人更多,就算被亲人被朋友质疑,自己扪心自问对自己曾经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没有后悔过,因为改革的路终将是孤独的。自己曾经认为自己不配拥有幸福,但是现在……

  凌远看向身旁的李熏然,抬手揽过他。怀里的人是那么明亮,那么阳光,和当时身在阴暗的自己完全相反,他身上的光芒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可是又怕靠的太近,那些黑暗会对他产生影响,但是他没有。

  小家伙对自己说过:“无论如何,我不许你贬低你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你做得很好,我知道高处不胜寒的痛苦。我不管你以前曾经经历过什么,你也许曾经身在黑暗,我只知道,在你以后的生命里,我会陪你一起面对那些黑暗。你不要想着甩开我,我不会离开你。”

  想到这里,凌远亲了亲李熏然的头发,自己何其幸运,遇到了这个小太阳。

 

  李熏然被凌远揽在怀中脸颊有些发烫,自己还记得第一次遇到凌远时自己的父亲做胆囊切除手术,在探病的时候正好看到凌远捂着胃蹲在走廊里,当时自己紧张得不行把人生拉硬拽地拖到急诊打了点滴,又在他身边守了一夜。在交集变多后,两人走到了一起。

  凌远曾经对他的生父说过:“当年你扔下我妈和我走了,我妈不仅疯了,还得了肝癌。我想救她,但我什么都做不到,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现在你又来找我,只能让我觉得我的血液里一般是懦弱疯狂,一半是自私凉薄。没错,我确实就是这样一个从骨血里计较利益权衡得失的人。我这样的人也许就不该得到谅解,不配拥有幸福,也许我从来就不该奢望任何不属于我的。”

  听到这句话后的自己一时冲动就向他表达了自己的心意,在自己说完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便低头转身跑了。想到这里他不禁捂脸,啧啧,当时的凌远看到的一定是假自己……

 

  忽然间李熏然揽在自己肩上的手和身后宽厚的胸膛消失了,他转头看过去,是凌远走回帐篷拿了个盒子过来,走进了才看清,原来是一盒酒心巧克力。是家里的包装盒,看起来是凌远自己做的。

  凌远打开包装盒,递了一颗给李熏然,自己拿了一块一起吃下。二人看着彼此,错开鼻尖轻轻吻上了对方的唇。含着酒味的吻让人迷醉,二人抱在一起吻得难舍难分。

 

  谭宗明正试图在万千高楼中寻找属于晟煊的那一栋,在自己没有遇到赵启平之前身边的朋友也没有几个,也只对安迪动过一次心,但是终究因为惧怕真相还是没有再往前走近。父母曾经催过自己,到后来也不再催了,自己不是不渴望有个温暖的家,身边也不乏想要追求自己的莺莺燕燕,但是真正爱自己的又有几个?怕大多都是冲着自己手上的财产去的吧?和第一医院开始合作关系后,在一次去院长办公室的路上,正好看到自己身边的小妖精死死把一个小护士护在身后,结果躲闪不及被一个患者家属打得头破血流的样子。

  两人在一起后赵启平一想起那个场景就扼腕叹息:“啧,谁都想给自己的另一半留下光辉靓丽的形象,可惜了,这要是真出了什么差错我这一世帅名尽毁啊……”

  这臭小子……明明当时自己嘴角痛得一抽一抽地却还是要逞强……

  和赵启平接触多了之后才发现那个在医院里英雄救美的小赵医生在生活中就是个小妖精,和他在一起后自己的生活丰富了许多,身边也多了这几个可以在一起说话的朋友,平时虽然可能联系不多,但是都是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自己两肋插刀的知己。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和凌远与李熏然相比其实并不算长,也才不到一年而已,但是总感觉两人已经一起走过了很久很久。

 

  赵启平看了看夜色下的海市,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谭宗明。这要是放在以前,在情人节这天自己一般都会去酒吧进行单身狂欢,可能也是没有遇到对的人吧,自己一向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酒肉朋友不少,真正能算得上朋友关系走得最近的也就只有自己的两个师兄和李熏然以及季白几人。几人都曾经劝他沉下心来好好找一个能和自己度过一生的伴侣,他也曾经努力过,但是都失败了,直到他遇到谭宗明。

  那是他陪师哥去参加一个饭局,就是在那次,他遇到了谭宗明。当时总觉得谭宗明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奇怪,在饭局结束后他才道出真相,还说欣赏自己的勇气,约了自己下次一起吃饭。慢慢的,两人之间的感情逐渐从友情变成了爱情,然后直到现在一起站在山上。

 

  赵启平忽然感觉手被拿起来,在回头的时候就看到手上被套了一个戒指,银色的指环上镶着一颗小小的水晶。

  “是金发晶,象征至美至尊。”谭宗明将赵启平的左手握在手中端详着,“在我心中,你就是我的挚爱。虽然我缺席了你之前的生命,但是我希望能陪你度过余生。”

  “傻子。”赵启平笑了,将戒指盒里的另外一枚戒指戴在谭宗明手上,“我不是早就答应你了么?”

  谭宗明收起戒指盒,捧着赵启平的头直接霸道地吻了上去。赵启平也不反抗,攀着他的肩闭上眼睛任由自己沉沦在亲吻中。

 

  与其他两对不同,季白和庄恕都是比较内敛的人,气氛并没有其他两对那样的热烈。

  庄恕其实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季白,和凌远一样,在他身上也有着太多太多的黑暗,老一辈人之间的恩怨纠葛,自己的复仇,女友的指责都让他筋疲力尽,在接到凌远的邀请后,他从北京来到了海市,在那里,他遇见了季白。自己正好是李熏然的主治医生,对于他这个和他长得有几分像的哥哥自然也有所耳闻,所以在见到季白的第一眼他便认出了他。同样是刑警,一个是队长一个是副队长,两人的气质却截然不同,与李熏然的活泼与灵动不同,季白的眼神是深邃和坚韧的,仿佛只需一眼就能看透人心,那样的一双眼睛,与他之前遇到的人都不同。自己最喜欢的也正是他的一身正气,明明见过生死,却依旧不忘初衷保持赤子之心。

  自己呢?从复仇开始,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都是带着一些特定的目的,虽然本心不变,但是自己自认无法和季白那样耀眼的人比肩。

  季白曾经说过:“庄恕,既然你已经来到这里,就要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确实,虽然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但是自己确实累了,过去的那一切早在复仇完毕时就已经彻底过去,唯独自己还非要纠结过去。

  他看着自己身旁的人,你一定是老天爷派来救赎我的那个人。

 

  季白之前常年在西南一线奋斗并创出了一番天地,在缅甸受了伤后调回了海市,虽然还是当刑警队的队长,但是生活比起以前还是要安稳了不少。真要说两个人的相遇还是因为李熏然和凌远,当时自己去医院看望受了伤的李熏然,结果顺便吃了一嘴狗粮,在准备走出病房的时候正好遇见了来查房的庄恕。

  作为一名刑警,观察自己身边的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第一眼季白几乎就能确定,庄恕是一个身上有故事的人,他稍显忧郁与冷漠的眼神以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自己之前只在凌远身上见到过,而这个人身上的戾气与冷漠不比凌远少,这只能说明在这个人的身上一定发生过一些能够对他的人生产生影响的大事,可能还是不好的事情。

  为了对庄恕表示感激,他请庄恕吃了顿饭。在吃饭的过程中,自己确认了这一点。在那之后自己与庄恕并没有太多交集,但是二人还是走到一起了。

 

  “季白,我爱你。”

  听到这句话的季白一愣,转头看着庄恕眼里倒映出的光彩,他笑了。

  庄恕忽然将手伸到季白的领口后面,当手再拿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朵玫瑰。

  “喜欢吗?”

  “喜欢。”季白笑着接过那枝玫瑰,深深吸了一口玫瑰的清香,“话说,我这是被你调戏了?”

  庄恕脸颊有些发烫,深吸一口气直接吻了季白的唇,但也只是一瞬间。

  季白知道他不好意思,拉过他的右手与他十指相扣,二人并肩站在一起看夜景。

 

  这个夜晚真美好。

 

  第二天早上,几人早上一起爬起来看日出,再在太阳突破地平线的那一刻交换一个吻,转身收拾一切,下山返回了市区各自的住宅。

  我爱你,我愿陪你细水长流,一起坐看日出日落世事变迁。无论是光明还是黑暗,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也许我给的有时候只能是一个温暖的拥抱,但我愿意陪你一起度过,永远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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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好想把这个写成一个长篇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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